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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教育部发布《教师数字素养》(以下简称《素养》),旨在搭建教师数字素养框架,建立教师数字素养的培训与评价体系。
据悉,《教师数字素养》规定数字化意识、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数字化应用、数字社会责任、专业发展五个维度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教师数字素养的培训与评价。
据了解,教师数字素养指教师适当利用数字技术获取、加工、使用、管理和评价数字信息和资源,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而具有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教师数字素养框架包括5个一级维度、13个二级维度和33个三级维度。一级维度包括:数字化意识、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数字化应用、数字社会责任,以及专业发展。每个一级维度由若干二级维度组成,每个二级维度由若干三级维度组成。标准将用于对教师数字素养的培训与评价,具体内容包括:能够掌握在教育教学中选择数字化设备、软件、平台的原则与方法;能够运用数字评价工具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应用智能阅卷系统、题库系统、测评系统对学生知识准备、学习能力、学习风格进行分析;能够利用数字技术资源发现学生学习差异,开展针对性指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