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资料图)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
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24,209,36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7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
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
咨询联系人:王楠
咨询电话:010-88465890
传真电话:010-88434847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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