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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据中国政府网显示,有网民在“@国务院?我来说”栏目留言,反映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的群众购买的商业险未能并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导致目前每年多缴纳1.2万元养老保险,领取时还要多扣3%的税,建议有关部门加快两类养老保险衔接进度。
对此,金融监管总局回复表示,为落实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要求,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金融监管总局正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研究制定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的政策文件,明确业务操作、产品管理、信息报送等要求,并将按程序尽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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